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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精神

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 | 坚持系统思维提升派驻监督质效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3-09-01 16:58:05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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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是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必然要求。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农业农村部纪检监察组坚持结合监督单位权责清单,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找准在权力监督体系中的定位。图为“完善监督体系、规范权力运行”主题教育党课报告会场。时晓 摄

  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对推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作出具体部署安排。派驻监督作为纪检监察专责监督的重要制度安排,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强化系统思维,注重从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全局高度把准自身职能定位,才能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农业农村部纪检监察组注重发挥自身在监督体系中的协调、集成、联动等作用,推动完善权力监督体系,促进监督单位权力规范运行、形成强大监督合力。

  深刻把握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内涵要义。一是政治性,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党在长期执政过程中推进自我革命、永葆先进纯洁的重要制度保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领导与执政地位从根本上规定了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政治要求和治理属性。二是创新性,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关于监督工作实践和理论的重大创新和发展。从“党内监督体系”“法律监督体系”发展到“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充分彰显了党的监督和国家监督的高度统一。三是系统性,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由权力监督的主体、内容、对象、程序等要素构成的相互联系和相互制约的有机整体。各类监督主体必须坚持整体性观念,发挥各自积极作用,加强监督要素系统集成和协调,力求实现监督体系这个整体的功能和效能大于各个监督部分的总和。

  深刻把握党中央关于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总体部署要求。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对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进行了专门部署。在监督主体方面,要求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党委(党组)要发挥主导作用、纪检监察机关要做实专责监督。要深刻把握“主导”“专责”这两个关键词,以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的政治引领,带动各类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在监督对象方面,强调增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实效。抓住“一把手”这个监督重点,把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和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结合起来,发挥同级监督作用,督促“一把手”自觉置身党组织和群众监督之下。在监督效能生成方面,要求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统筹推进各类监督力量整合、程序契合、工作融合。要深刻把握“贯通协调”“整合”“契合”“融合”这几个关键词,防止各个监督要素各自独立、自成体系而没有形成合力。要深刻把握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全面监督和重点监督的相互促进,对“关键少数”实行最严格的监督,集成各方面监督力量将之作为监督聚焦点和着力点,切实提升监督实效,促进持续形成全覆盖监督氛围。

  深刻把握派驻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定位和工作要求。派驻监督是党内监督和纪检监察专责监督的重要制度安排,是强化日常政治监督的重要载体,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独特价值和重要作用。从党和国家大局、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全局出发,提升派驻监督质效,必须切实进一步把准派驻监督定位,坚决防止派驻监督角色异化、目标偏差、内容失准等问题。坚持派驻监督本质是政治监督,着力促进加强党中央对“三农”各领域各方面工作的领导,实现政治监督和日常监督、专责监督和职能监督、全面监督和重点监督的辩证统一。坚持派驻监督是上级监督,发挥“探头”作用,创新监督方式,发挥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监督优势,让监督单位感到上级监督始终就在身边。坚持派驻监督是“监督的再监督”,在履行专责监督的同时,推动党内各方面全面落实党的监督,推动国家各方面公权力行使主体依法开展职能监督,与巡视监督等加强协调配合,着力推动监督单位发挥监督主体作用,团结和依靠监督单位群众监督,推动不断健全监督单位的权力监督体系。

  增强派驻监督政治性,坚决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派驻监督是定向监督,必须紧密联系监督单位特点,深入地有针对性地开展政治监督。驻农业农村部纪检监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持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努力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以党中央决策部署、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为根本标准和刚性约束开展监督,既从宏观大局上深刻把握驻农业农村部纪检监察组的特殊使命任务、农业农村部和中国气象局核心职能,也从日常微观上密切联系实际,深入把握党和国家大局对派驻监督履职工作的内在要求,反复进行整体到局部再到整体的观察分析,确保政治监督定位精准、聚焦到位,始终保持监督应有深度力度广度,努力实现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比如,认真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事关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安全的重大问题加强监督,确保端牢中国饭碗和推动补齐农业农村短板;聚焦民生问题加强监督,始终跟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衔接政策落实情况,关注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着力维护农民利益和民生底线;聚焦涉农政策和资金的监管和领导责任问题加强监督,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得到切实维护。

  增强派驻监督创新性,提高监督能力和提升监督效能。只有守正创新,不断增强派驻监督质效,才能使日常监督工作既不停在浅层、流于表面,也不贪大求重、疏于基本功,切实发挥派驻监督的震慑效果和治本作用。驻农业农村部纪检监察组坚持一体深度融合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能,不断在实践锻炼中增强发现问题能力,在严查案件、深挖根源、做实整改贯通联动上下功夫,努力推动派驻监督效能提升和监督单位权力规范运行、治理提质增效同步进行。在核查具体问题时,对可能存在的风险和该领域生态做清醒的研判,时刻注意把部门特点与查案工作紧密结合,不断总结经验、深化理解。比如,盯住农药、兽药审批不放松,盯住重点项目权力行使不放松,接连严肃查处多起案件,形成有效震慑,同时深入做好“查”“挖”深度结合,向监督单位制发纪检监察建议,推动案发单位切实找准找实问题根源,健全完善制度,规范权力运行。

  增强派驻监督系统性,完善监督机制和形成监督合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开展以来,驻农业农村部纪检监察组结合农业农村部系统权责清单和权责事项及各主体责任,着力宣传党中央关于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目标、要求等基本内容,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权责意识、监督意识,找准在权力监督体系中的定位,既自觉主动接受监督,习惯在监督和约束下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又切实负起岗位和角色责任,自觉主动开展监督。推动监督单位党组、直属单位党委和领导班子切实担负全面监督责任。重点督促解决有的单位党委(党组)“两个责任”落实不够有力,压力传导层层递减,对下属部门单位管理监督和指导不够,对下级“一把手”的思想教育不深入不细致、针对性不强、入脑入心不够等问题。推动内设纪检机构做实专责监督。重点督促解决有的纪检组织履行监督责任不力,日常监督执纪宽松软,该发现的问题没发现,该处理的问题不处理,对一些廉政问题长期失察失管,偏离主责主业等问题。推动监督单位及时有效发挥职能监督作用。要求监督单位党组及职能部门既加强对本机关本单位的内部监督,又强化对本系统本单位的日常监督。推动基层党组织履行好日常监督职责。要求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党小组多了解党员、干部日常的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状况,多注意干部群众的反映,立足于小、立足于早,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支持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发挥监督作用。引导促进广大党员强化监督意识,督促党员、干部正常参加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勇于对违反党章党规党纪的行为提出意见,有根据地开展批评,负责任地向党组织反映违纪违法事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农业农村部纪检监察组组长 吴清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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